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报告

编辑: 经济管理学院 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浏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符合

□不符合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符合

□不符合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R符合

□不符合

实有2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R符合

□不符合

实有3个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符合

□不符合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符合

□不符合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符合

□不符合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R符合

□不符合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R符合

□不符合

召开日期为:10月12日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符合

□不符合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符合

□不符合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符合

□不符合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符合

□不符合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符合

□不符合


二、《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白城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等相关内容,为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名称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强化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

第二章 章程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 本会是在校级学生会组织下,接受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学院团组织指导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各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引领。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学生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通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帮助有效解决。

(二)会员

第一条具有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2)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3)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本会会员应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各类科学文化知识;

(2)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3)遵守校规校纪,为建立良好的校风而不懈努力。

(三)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学生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的机构。其职权包括:

(1)听取、审议本院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监督章程实施;

(3)差额选举产生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5)征求广大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6)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二条 产生原则

本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5%,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年级、专业、班级,其中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学院党组织研究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需体现广泛性。

第三条 常设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会委员会等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学生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其职权包括: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3)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5)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6)选举产生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四条 执行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对外代表本会。学生会主席团需经班级团支部、学院团组织、学院党组织推荐、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级学生会组织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班级团支部、经学院全体学生测评,通过率高于80%后,经学院党组织推荐同意,报校级学生会组织确定。主席团采用主席轮值制度,轮值周期为半年,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3人。其职权包括: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第五条运行机制

学生会采用主席团+工作部门的模式,学生会组织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各职能部门设负责人1-3人,主持部门工作,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六条基层组织

班级委员会是院学生会的基本单位,在院级学生会的指导下,与校学生会共同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班级委员会由班级大会经直接选举产生,对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负责。+

(四)工作人员

第一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学生进行遴选,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团组织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学生监督。

第三条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条遴选条件

(1)政治合格,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

(2)学习优秀,综合成绩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品德良好,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4)作风过硬,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与能力;

(5)群众基础好。

(五)从严治会

第一条 学生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坚持学院党委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院党组织、团组织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第二条 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三条 述职评议制度等内容。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团委领导共同参与。

(六)附则

第一条 章程草案(或修订案)须经学院团委核定后形成《章程核准申请书》《章程核准稿》和《对章程修订程序及主要内容的说明》,报校级学生会组织核准,经校级学生会组织核准后报学院党委审定,学院党委审定后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本章程由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负责解释,章程及章程修订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1.充分认识学生会的服务性质,全面了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职责,协调学生会内部关系;

2.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

3.领导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上传下达,定期向党团组织汇报工作;

4.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一阶段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5.定期召开学生会内部工作例会,研究、布置、检查各项工作,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和汇报总结;

6.深入到同学中去,全面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7.负责组织学生会重大或重要工作,组织召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

8.制定详细的学生会内部选拔、考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2

办公室工作部

6

1.执行主席团的决议,落实主席团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类学生会议的召集,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学生会档案管理、起草有关文稿;协助各部门做好重要资料的录入、排版、打印等工作;

4.管理定期团委、学生会打扫和清点物品,做好学校档案的整理工作,如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奖状等,并对文件、信函等登记,存档;

5.负责团委、学生会各种资料的汇总、整理以及备案;收集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各项活动的照片以及影音资料等;

6.考核学生会干部的例会出勤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评分;

7.举行办公软件培训等办公室工作部部门活动;

8.发挥桥梁作用,下发通知到各班,组织各班开展工作、活动,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9.负责开展团学干部的培训工作、先进学生会部门的评比工作以及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3

学习部

3

1.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四六级经验分享会,开展与学习相关的技能训练活动,促进学风建设;

2.负责本院有关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工作;

3.负责本院优良学风班评比活动;

4.负责本学院的“第二课堂”运营及建设相关工作;

5.落实校学生会学习部工作安排;

6.与学生会各部门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并定期开展学习研讨会。

4

少民与权益工作部

3

1.定期开展寝室文化特色活动,促进寝室文明建设;

2.负责学院学代会提案征集,举办提案大赛;

3.关注院内在校生的寝室安全,定期举办相关教育活动;

4.负责汇总权益反馈信息,畅通权益反映通道,收集广大学生的利益诉求并协助学院进行解决;

5.与其他部门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同学,构建和谐校园。

5

文艺部

2

1.负责承办各种文艺演出活动,丰富学院生活,为全院师生展现优秀的校园文化艺术作品;

2.负责配合学校各类晚会的筹备、审核、彩排及最终的表演;

3.组织全院积极参加学校的校园文化及艺术节的演出,并且鼓励各班级参与观看;

4.负责组织健康的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学院文化,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

5.定期引领各班开展工作,推动和指导各班文艺活动的开展;

6.收集和反映同学对文艺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学院反映,不断改善条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文艺工作的开展。

6

体育部

3

1.负责体育文化节的策划及工作的实施;

2.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提倡全院运动,通过组织开展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

3.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与各班级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同时倡导各班之间开展体育联谊活动;

5.积极协助学生会及团委服务指导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促进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

7

校企合作部

1

1.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熟悉并辅助管理有关校企合作客户事宜;

2.负责院内校企合作项目的检查、服务等日常工作;

3.配合学院带队实习教师对在岗实习的学生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4.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配合解决校企合作的重要问题;

5.组织市场调查,为人才培养、技能优化等提供参考;

6.加强学生对企业、事业单位等运营机制的深入了解与学习。

四、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学院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林海军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6/32

2

张馨元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8/74

3

佟世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4/30

4

曹悦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2/37

5

靖舒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14/83

6

焦庆莹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8/32

7

白鑫瑶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9/32

8

李洋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15/83

9

周彩钰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9/74

10

刘硕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3/30

11

于涵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1/32

12

毛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5/32

13

王思宁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17/83

14

李凌禹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2/32

15

莫槟宁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1/32

16

张浩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5/32

17

卫诚宇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18/74

18

王源振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22/83

19

田一含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级

5/30

20

池洋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3/37

五、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1.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2021级在校学生;

2.学生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综合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入学以来无课业不及格;

4.具有突出的组织能力、文字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全面客观的反映同学们的呼声,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

6.具有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大局意识,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青年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主席团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要求,学院主席团成员应选3人,故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额为4人。

(三)产生办法

1.学院内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

2.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经本人申请、学院团委提名经民主测评不低于80%,报学院党总支确定后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最终确定名单后,上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六、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白城师范学院章程》、《白城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白城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白城师范学院团学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白城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主席团成员由经济管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由大会全体代表差额选举产生,其中包括1名2021级同学。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4/5,方可进行选举;最终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参加选举的代表数量,选票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四、出席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本次大会采用线上选举方式,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对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对候选人投反对票或弃权,不选择带有此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另选他人,需保证该另选人为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选择标有另选人的选项,并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委托他人投票。

六、选票一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不得超时、延时,或者由他人代为投票的,视为无效票。

七、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进行再次选举,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八、宣布正式选举结果时,报告全部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九、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按有关要求组成监票、计票小组开展工作。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表决通过。

十、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裁定。

十一、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主体代表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七、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地点:腾讯会议

代表数量:176人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审议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4、选举产生出席白城师范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宣传报道链接:https://jgxy.bcnu.edu.cn/info/1003/4508.htm

现场照片:

八、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资格条件

1、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产生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根据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在院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后(可采取学生提名方式),经集体讨论并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征求院学生会意见后,召开班级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出席经济管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三)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和程序

1.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2.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所在班级团支部、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校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制度。

第二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和辅导员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五条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七条 全体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十、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

委书记

王乐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乐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共青团白城师范学院委员会官方邮箱bcsfxytw@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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